关于山东科技大市场常态化征集发布“山东高校好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8    浏览次数:

各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字〔2024〕148号)要求,进一步激发高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推动高校科技成果高质量转化,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科技厅决定依托山东科技大市场开展常态化“山东高校好成果”征集入库工作。我校的征集工作由应用科技研究院与科研处联合在校内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我省高校面向科学前沿技术、国家和我省现代化产业发展需求等产出的重大攻关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成果以及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研发计划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

二、成果要求

(一)科技成果应具有较强技术领先性和产业化价值,成果类型包括专利、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新应用场景等。

(二)科技成果应具有较高技术成熟性和转化价值,技术创新成熟度达到开发或应用级别,能够通过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入股、中试熟化、技术融资等方式进行转化。

(三)科技成果应具有明确的权属,知识产权所有者同意转让和推广。(四)科技成果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涉密科技成果不属于征集范围。

三、有关要求

(一)请有相关成果的教师填写《“山东高校好成果”推荐清单》(附件1),并于2025年2月23日前将纸质推荐清单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应用科技研究院成果促进科(培训中心大楼1119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bzyky2025@163.com

(二)各位教师对提交的科技成果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确保成果产权清晰、无相关纠纷争议。

四、其他不明事宜请与应用科技研究院成果促进科联系

联系人:吴占东

附件:“山东高校好成果”推荐清单.docx

2025218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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